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园区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无违法违纪行为。
2、东台市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1993年4月2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绿化、建筑等相关专业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办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无治安刑事惩处记录(派出所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3张到报名地点,填写《报名表》。如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日至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东台市东台镇人民政府(宁树路18号)组织室(二);联系人:曹阿敏;联系电话:0515-88101795、15195181118。公司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主要内容为园区管理、服务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及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4、公示及聘用。经体检政审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20元/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岗位参照同类人员确定工资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四、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接受镇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查实后,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简章由东台市四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东台市四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