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安丰镇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其中劳务派遣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招聘1名:民政办1名(劳务派遣)。
安丰派出所招聘6名:辅警岗位3名、消防员岗位2名、消防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安丰派出所。
三、招聘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刑事、治安处罚,行政、纪律处分等不良记录;具有东台户籍。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所报岗位的其他条件:
(一)报考民政办岗位的,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练计算机操作和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知识(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考派出所岗位的要求是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党员、退伍军人优先,身体素质较好,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行为记录。其中,辅警岗位需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员岗位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消防车驾驶员要求持有B照,且2年以上驾龄。以上人员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为200元,体检费用自理。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9日—3月15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安丰镇组织办(政府大楼三楼最西边办公室)。联系电话:85301617。联系人: 陈杰。
(三)、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书、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相关工作经历请提供书面证明,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辅警、巡防员、消防队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低于1:2该岗位不予开考)。
(五)、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五、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劳务派遣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安丰派出所招聘人员与安丰派出所签订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20 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我镇各单位集体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
安丰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安丰派出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