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和城镇管理,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三仓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共计6名(城管队员)。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城管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和团队协作精神;
2、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4、退伍军人、有城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6月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2 、报名地点:三仓镇党委组织办。联系人:刘佳、徐新星;联系电话:85302015。
3 、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a、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b、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c、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四、录用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处理问题等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 :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考察内容为该同志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仓镇人民政府
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