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人,具体岗位见下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以及业务能力;
(3)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尚未撤销的;
6.有过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有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其他不适合该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核、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工作日期间)。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东台市经济开发区经八路中欧产业园惠民集团3楼315室,咨询电话:0515-69197908。
4.所需材料:①《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2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同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相应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页、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2份);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若未提供视为无);
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考察前提供,报名时无法提供者可出具个人承诺书);
⑤工作经历需提供社保缴纳记录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⑥个人征信证明(2个: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⑦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
5.报名缴费:报名人员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同时,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6.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依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即为报名成功。招聘岗位按1:3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并通过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众号进行发布。报名审核通过人员如遇应聘岗位被取消,电话通知改报此次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联系不到者或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审核未通过或因取消岗位计划未能报考者,统一电话通知退还所缴纳的报名费,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考试的,不予退费。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7.领取准考证。时间地址另定,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组织考试
1.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其中101岗、102岗、201岗专业知识考察内容为财务基础知识;202岗专业知识考察内容为中文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含末位同分者),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3.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最终通过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公众号进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岗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加试确定,加试形式另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养与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在体检、考察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时,在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司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自报名之日起,请及时关注公众号并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未尽事宜,由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15-89510109。
附件:
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东台惠民城镇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东台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