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安镇招聘派出所预警劝阻辅助工作人员1名
根据2023年12月18日《富安镇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招聘公告》,于2023年12月19日至22日组织报名,因富安镇派出所预警劝阻岗位未有人报名,经研究决定,调整部分招聘条件,再次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富安镇派出所预警劝阻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形式
由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富安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非访记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岗位条件:具有工作经验;经常出外勤适合男性;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3、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无法取舍时,则进行加试;高分放弃,依次递补。
4、体检及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5、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无异议者聘用。
7、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富安镇劳务派遣人员性质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用人单位每年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本公告解释权归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所有。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富安镇派出所预警劝阻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单位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形式
由东台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富安镇人民政府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非访记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3、岗位条件:具有工作经验;经常出外勤适合男性;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非缓刑期)且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地点:东台市富安镇组织办(富安镇人民政府4楼411室),联系人:孙金花,联系电话:85300029。
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6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笔试与面试,择优录取。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最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考试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试时间另行通知。3、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无法取舍时,则进行加试;高分放弃,依次递补。
4、体检及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5、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无异议者聘用。
7、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六、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富安镇劳务派遣人员性质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最终解释权为合同单位)。用人单位每年进行工作考核,凡考核不合格、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由签订合同单位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纪检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本公告解释权归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所有。
东台市富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