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发展需要,经研究,东台市唐洋镇中心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1名(兼门卫)。
二、招聘方式
视报名人数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
三、招聘条件及待遇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2、身心健康,适应幼儿园工作需要,志愿到农村幼儿园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取得学前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普通话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及幼儿教育相关技能证书(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录取试用后,享受正式聘用教师的待遇。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4日——9月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唐洋镇政府四楼组织办。
3、联系人:蒋粉娟
联系电话:85032378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A、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
B、填写个人信息和个人简历,有工作经历者需提供原单位工作证明,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C、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拟聘用的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放弃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唐洋镇中心幼儿园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