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东台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派遣单位、 岗位及人数
1、 派往单位: 东台市民政局所属婚姻登记中心 (工作地点: 东台市婚姻登记中心, 西溪景区宋城东北角) 。
2、 岗位类别: 婚姻登记辅助类工作人员。
3、 招聘人数: 1名。
二、 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热爱工作、 吃苦耐劳、 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
3、 身体健康, 东台户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4、 中专及其以上学历;
5、 有较强的语言表达、 人际交往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能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技能。
三、报名办法
1、时间:2017年12月11日—12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地点:市民政局办公室,地址:新民南路9号。
联系人:姜 敏,联系电话:0515-85211410。
3、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毕业证书、 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同时交近期同底
2 寸正面免冠照片 3 张, 缴考试费 100 元。
报名如实填写 《东台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式2份)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 参加招聘考试。
开考比例为1:3,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则取消本次招聘。
四、考试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内容。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合格线为 60 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素质。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 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 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进行面试 (末位同分的一并入围)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 执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德、能、 勤、 绩、 廉等方面的情况。因个人原因或体检、 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 最低服务期2年。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无异议后,与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合同期限为2年, 其中试用期1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 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待遇执行市劳动合同制同类人员标准。劳动合同期满后, 根据岗位需要, 本人工作实绩良好、 综合素质经查考合格, 可续签劳动合同。
七、组织与监督
坚持 “公开、 平等、 竞争、 择优” 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秉公办事, 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 经查实后, 一律取消其报考、 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 经查实严肃处理, 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由市民政局和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东台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民政局
东台市人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