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东台市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东台市旅游集散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全市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 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东台市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范围
东台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勤奋敬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实际工作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较强,身体健康;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事业单位工作2周年以上,工作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视同合格)。
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苏办发〔2011〕46号第38条规定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 30—6:00),携带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东台市旅游局办公室(市政府大楼1811室)。
联系人:王昊澄,联系电话:89561811。
五、选调程序及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选调报名表。市旅游局将按照相关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公开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选调计划,直至取消此次选调。
2、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核定拟选调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选调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综合能力。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实际选调职位数1 :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主要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遇有考察对象因个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结果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办理手续。公示后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本着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经主管部门查实后,取消其报考、选调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市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台市旅游局公开选调市旅游集散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旅游局
2017年5月10日